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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法协作试点示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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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牵头会同上海、浙江、安徽交通运输部门和直属海事机构,制定了《长三角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试点示范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。
本次《方案》出台后,将通过开展长三角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试点示范,加强政策协同、完善工作机制、深化信息共享、强化协作联动,推进长三角地区协同治理,强化长三角交通运输联防联控,推动实现区域执法协作制度化、规范化、体系化、数字化,切实形成长三角区域执法监管和执法服务合力,打造共建共管共治的交通运输一体化治理格局,推动交通运输长三角区域执法协作走在全国前列。
(苏交执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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